第四屆臺大書法獎

第四屆 臺大書法獎

徵件日期 3.2 – 4.10

 

書法題字│傅 申    視覺設計│A place for ___ 設計工作室
主辦單位│臺大藝文中心 展覽協辦│臺大出版中心
活動洽詢│臺大藝文中心 劉小姐 02-3366-1578

【點選下載 活動簡章與報名表

更新:評審會議暫定改至六月初舉辦,得獎作品展覽視本校出入口管制狀況另擇期展出。

 

參加資格 │ 臺大學生

徵件時間 │ 自 109 年 3 月 2 日(一)至 4 月 10 日(五)下午 5 時截止。

收件方式 │ 每份稿件以原作品(毛筆組不需裱褙)摺疊,連同報名表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裝入 A4 以上信封袋或自備海報筒,信封正面註明「第四屆臺大書法獎_組別_姓名」。親自送件或郵寄至臺大藝文中心,以寄(送)達時間為憑。

參賽組別 │ 分為 毛筆組 與 硬筆組 兩組。每人不限參加一組,每組限投件一次。

 

書寫主題與稿件格式規定

【毛筆組】

請繳交臨帖、自運作品各一幅,書寫內容與作品尺寸如下。

臨帖書寫主題:請自選古碑帖臨摹,不限書體與字數。不接受臨摹現代坊間出版的集古字帖(如《趙孟頫楷書集字古詩》)或書法班老師書風之作品。

自運書寫主題:以古典詩詞文賦、現代詩及散文為範圍,自選題目書寫,不接受臨摹現代坊間出版集古字帖之作品;書寫內容須文意完整,不限書體與字數。不接受書畫合參之作品。

稿件格式:
1. 以四尺宣紙直式對開(長 135 、寬 34 公分)直幅直行書寫,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。
2. 作品須落款並鈐印,落款須包含真實姓名、所臨作品名稱/自選題目。
3. 稿件不需裱褙,繳交時請摺疊放入 A4 以上信封袋或自備海報筒。

 

【硬筆組】

書寫主題:請書寫附件一柯慶明〈春盡〉指定段落,不限書體。須依指定段落全文抄錄,不接受自行刪減文句之作品。

稿件格式:
1. 請自行下載附件書寫表格,以A4白紙單面彩色列印,直式書寫。頁數不足可自行複印,以三頁為限,不需裝訂。
2. 限用鋼筆、原子筆、鋼珠筆擇一書寫,色彩限藍、黑兩色。
3. 作品須以真實姓名落款。

 

稿件共同規範事項

1. 參賽稿件經主辦單位統一審核後,稿件尺寸不符規定、內容與指定文字不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,不列入評審,恕不另行通知。
2. 各組得獎作品之原件歸主辦單位所有,恕不退還;未得獎稿件另由主辦單位通知作者於指定日期間領回,逾期未領回者統一由主辦單位處理。
3. 各組得獎作品之原件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應授權主辦單位永久無償利用,請詳閱簡章第捌點「其他注意事項」。

評選方式

1. 由主辦單位遴聘校內教授與校外書法家擔任評審,各組評選出首獎、貳獎、參獎各一名,各組佳作一至三名。
2. 作品如未達水準,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,或不足額錄取。

 

獎勵方式

獎項/獎額

人數

毛筆組

硬筆組

首獎

一名

獎金新台幣一萬元

獎金新台幣五千元

貳獎

一名

獎金新台幣八千元

獎金新台幣三千元

參獎

一名

獎金新台幣六千元

獎金新台幣二千元

佳作

一至三名

獎金新台幣二千元

獎金新台幣一千元

以上獎項皆頒授獎狀一紙。

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策畫校內藝文成果展出。預定 109 年 5 月於臺大校內舉辦成果展出,詳情請見藝文中心網站當期節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