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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案資格:校內外專業或具相等能力之藝文展演、策畫、執行能力之團體或個人。 提案時間:依每期收件公告時間為準。 提案內容:需與藝術文化直接相關活動,尤鼓勵具特色、對空間使用有創意想法,或擴大校園連結的提案。
聯繫信箱:藝文中心公務電子郵件信箱ntuartpro@ntu.edu.tw,請注明「專業藝文提案」 洽詢電話:02-33669905
A. 藝文中心主辦 1. 展演地點:雅頌坊、遊心劇場,或校內其他藝文展演場地。 2. 由本中心負擔節目主要費用並統合相關工作。 3. 其它校內場地需確認取得使用資格。
B. 藝文中心共同主辦或合辦 1. 展演地點:雅頌坊、遊心劇場,或校內其他藝文展演場地。 2. 由本中心部分負擔節目費用,其細節與合作方式,依雙方協調另訂。 3. 其它校內場地需確認取得使用資格。
C. 藝文中心協辦 1. 展演地點:雅頌坊、遊心劇場,或校內其他藝文展演場地。 2. 協辦方式: a. 使用本中心場地,本中心提供演出及彩排場次場地費或設備費優惠, 其餘費用由提案單位負擔。 b. 使用校內其它場地,本中心提供部分設備與場地人力支持,細節由雙方協調另訂定。 c. 本中心協助於中心官方網頁及所屬臉書、ig等管道進行宣傳。 3. 其他細節或合作方式,依雙方協調訂定為準。
A. 基本資料表(附件一) B. 企劃書 包含企劃目的、企劃內容、執行期程、經費預算、相關文字圖像及影音資料, 並請詳細說明需藝文中心協助或配合之事項內容。 C. 請提案者將以上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藝文中心信箱。 信件主旨註明「專業藝文提案_節目名稱」。 D. 提案一律經由本中心召開內部會議審核。
A. 本中心保有檔期與提案受理與否之最終決定權。 B. 受理提案通知與相關聯絡一律以E-mail通訊方式為憑。 C. 檢送資料請事先備份,本中心不另行退還。 D. 本中心有權錄影/攝影演出內容,供臺大相關單位或本中心使用編輯發行本活動之相關出版品(含影、音、平面及電子形式儲存、製作與利用),提供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學習與檢索、閱讀、列印等,得不限時間與地域,為教學與學術研究等目的之參考,但不得進行營利目的之商業行為。(請參考附件二、授權同意書,提案通過後始需提供) E. 入選者須配合中心提供節目相關資料,入選者文宣品應依協議刊載本中心名稱及標識,付印或公開前需送交本中心審核通過並將電子檔案送交本中心存檔。 F. 申請者須配合本中心按時提供節目製作所需資料,並依約完成提案內容,如有內容變更需提具書面變更資料並經本中心同意,否則本中心得取消該提案。節目依約完成後本中心始將款項撥至提案者及相關帳戶。
提案辦法下載:WORD、PDF
徵件時間
2025/10/01 ~ 2025/10/31
活動時間
公告日期:2025/09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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