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公告】 臺大藝文中心誠徵節目企劃與執行碩士級行政專員一名
一、職稱:節目企劃與執行 碩士級行政專員
二、資格條件:
1. 依國立臺灣大學現行規章,行政專員應具大學學歷後3年以上相關工作資歷,或具碩士以上學歷,或具與職務相關工作資歷6年以上。
2. 具音樂類藝文展演實務或視覺藝術策展相關經驗,有良好策畫及溝通能力,中英說寫皆流暢。
3. 喜愛藝術,對於推廣藝術亦具熱誠。
4. 樂於與人互動,具團隊合作精神。
三、工作內容
1. 藝文展演活動策劃與執行,包含音樂類展演、講座、工作坊、線上活動、展覽、出版等多樣形式。
2. 對校園空間有好奇心,樂於探索新的主題與展示方式,並協助校內跨單位藝文合作整合專案。
3. 接洽藝術家、設計師,撰寫活動文案等藝術行政事務。
4. 藝文展演活動節目預算規劃、帳務核銷等。
5. 藝文中心節目之行銷及推廣。
6. 支援藝文中心其他藝術門類活動執行。
7. 業務行政文件撰寫、公文收發管理。
四、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9:00-18:00;須配合夜間及假日藝文節目調整上班時間。
五、預計報到日:錄取後一個月內。能準時報到者優先錄用。
六、聘期:係以年度計,一年一聘。
七、薪資福利:
1. 薪資比照本校碩士級約用人員薪級標準計算(行政專員37,737元起,如不符專員資格行政組員33,875元起)
2. 年資提敘、給假、福利、升遷等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3. 詳情請參閱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。
八、應徵方式:
請備妥以下資料,並依序彙整於單一pdf檔案中,檔名為「11206應徵行政專員_姓名」,
於112年6月19日(一)中午12:00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ntuartpro@ntu.edu.tw,主旨為「11206應徵行政專員_姓名」
*不接受透過人力銀行網站寄送之履歷(如104人力銀行)
1. 封面:請註明聯絡方式
2. 個人簡歷 (需含個人學經歷、應徵動機、適任性說明)
3. 學歷證明
4.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(如:工作證明、語言證書等)
九、評選方式
1. 第一階段甄選:採書面審查制,將於112年6月26日(一)通知獲選第二階段甄選者,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2. 第二階段甄選:
(1) 日期:112年6月29日(四),未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。
(2) 項目:面試、筆試(公文、活動企劃書寫作)
十、本中心相關資訊:
1. 官網:http://arts.ntu.edu.tw/
2. 臉書粉絲專頁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artntu
3. 聯絡信箱:ntuartpro@ntu.edu.tw
十一、本徵才資訊內容若有變更,以本中心官網公告為準。